【教学检查】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5-10-17
各教学院(部)、处(室):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监控,及时查找、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组织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以学院(部)、处(室)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应成立以院/部长、副院/部长(院长助理)、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为主的检查小组,结合期初教学检查和整改情况,对近期的教学、教研、学情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抽查。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本学期第9-11周(2025年10月20日-11月7日)。其中第9-10周为部门自查时间,同时,教务处也将对部分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听评课真实性等相关工作进行抽查,第11周教务处对相关教学文件进行抽查(将另行通知抽查内容及对象)。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1.教师备课、授课、听课情况
授课教师须至少提前备好2次课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检查教师备课和授课情况须同时注意以下事项:教案和课件内容质量是否合格,教学设计是否合理,教学环节是否完整,案例、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是否能有机结合,作业容量及评价是否适度,是否有课后教学反思等。
检查教师间相互听评课情况,包括听评课记录情况、听评课真实性。统计分析听课成果以及需要改进的问题:教师备课、授课态度是否认真严谨,讲解是否清晰,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是否将高影响力教学实践应用到实际教学当中,教学效果是否良好等。
2.教学进程、教学秩序
各教学部门要检查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的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进程是否与课程计划一致。两名以上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的教学班进程及内容应一致。此外,应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有无擅自调停课、学生出勤及上课纪律等情况。
3.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结合本学期已进行的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对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各环节进行检查,对目前实践教学现状作出总结并提出建议;进一步落实期末即将开始的实践教学计划审核工作,并在实践教学方案、实践教师安排、实践教学设施等方面提前做好准备。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各教研室是否按照期初制定的教研计划按期开展教研活动,是否有教研内容的详细记录。应对教研活动的开展次数、活动形式及活动的有效性、必要性、教研成果等作出总结并提出建议。
5.学生学习及座谈情况
教学检查不仅要关注教师的教学,更要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各部门应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与学生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思想动态以及学生对学业上的需求等,做好座谈活动的详细记录,并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需附期中学生座谈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四、提交材料
1.《___学院(部)2025-2026-1期中教研活动开展统计表(10-12周)》(附件1),请教学秘书于10月22日(周三)前将此表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xuan.sun@qdc.edu.cn,联系人:孙轩,无需提交纸质版。
2.期中检查总结:
各部门在自查工作结束后,请根据检查情况,以数据为依托(各项检查项目需附相关检查结果统计表),客观地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须包含总体情况、好的方面、问题与不足、整改措施等内容。请于11月10日(第12周周一)前将《期中检查总结(含附件统计表)》及《学生座谈情况》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教务处中心楼4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上,联系人:孙轩,电话:86666385。
3.期中整改总结
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后,请各部门将《期中检查整改总结》纸质版(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11月21日(第13周周五)前提交至中心楼4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上。
附件1:《___学院(部)2025-2026-1期中教研活动开展统计表(10-12周)》(附件1表请于10月22日周三前提交电子版)
附件2:《___学院(部)2025-2026-1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含2个附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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