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0-11-05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以立德树人为中心任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围绕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青理工琴岛教字〔2019〕1号),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整体推进,示范引领,重点突破,鼓励创新”的原则,以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立足学院教育教学现状,教学与研究相融合,理论与实践相融合,鼓励广大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实践,力求取得创新和突破。

         二、立项类别及范围

按照项目的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不能兼报。立项范围详见《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此次立项,学院鼓励广大教师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围绕推行参与式、探究式、案例式、项目式教学;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创新性学习;开展多样化教学组织形式和方法;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行过程化考核;实行无标准答案、综合性、应用型作业和考题等方面进行立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应围绕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为服务教学开展立项和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体现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连续性。申报项目的实施必须对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具有实际意义,具有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运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并产生显著的预期成果。

2、注重整合不同部门、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跨部门合作申报和研究。

3、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原则上年龄55岁以下,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两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殊情况除外),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组织管理能力。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教改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在研教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的项目,不得超过学院立项总数的30%。

5、已承担省级、校级教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项目主持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下面简称《申请书》),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书》中的“研究时间”为1-2年(研究时间需为整数年),且起始日期统一填写202011月,如果研究期限为一年的话,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以此类推。

(二)部门评审

1、实行部门和学院两级推荐。各部门先对本部门的项目进行内部初评,整合申报中的同类项目,并对每个项目就项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践意义等提出推荐意见。合格者由部门负责人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初评结束后请根据项目内容自行排序,并给出各项目的建议申请级别。

2、各部门项目申报总数不得超过四个。如果本部门教师申报项目数超过限额,各部门应从中择优推荐。

3、确定申报项目后,各部门汇总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下面简称《汇总表》),上面应有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和部门公章。

(三)研究要求

结项时完成项目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并提交《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和项目研究报告。一般项目须至少取得一项研究成果,重点项目须至少取得2项研究成果方能结题。

(四)材料提交

1、《申请书》和《汇总表》用A4纸打印(《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请于20201127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的打印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中心楼409)缪颖老师处。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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