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岛城市学院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1-10-12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科研课题培育,促进科研和学科建设可持续发展,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学校于2018年启动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学校科研课题的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研究期限内,项目负责人已按照《申报书》要求,完成研究内容的项目,结项名单见表1、表2所示。
表1 青岛城市学院人文社科课题结项名单
序号 |
学院 |
立项 年度 |
负责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变更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2019 |
赵贵文 |
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青岛小微企业供应链平台构建研究 |
重点课题 |
/ |
2 |
栾迎霞 |
青岛市中小型国际货代企业风险防范策略研究 |
一般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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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孙晓君 |
基于智慧城市的青岛市地下物流发展研究 |
一般课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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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计与金融学院 |
2019 |
闫婷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背景下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 |
重点课题 |
/ |
5 |
张文娟 |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有企业境外资产审计研究 |
一般课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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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刘艳 |
“一带一路”视角下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改进研究 |
一般课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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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0 |
张玲 |
后疫情时期山东省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研究 |
一般课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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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外国语学院 |
2019 |
孙璇 |
跨文化语用学视角下俄汉网络语言对比研究 |
一般课题 |
变更参与人 |
9 |
胡君 |
Michael Byram跨文化交际理论下民办高校非英语专业大学生中国英语表达研究----以琴岛学院为例 |
一般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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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青岛城市学院科学技术课题结项名单
序号 |
学院 |
立项 年度 |
负责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备注 |
1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2019 |
王青芝 |
基于物联网的跨专业融合教学系统软件的研究 |
重点课题 |
撤项 |
2 |
周丽平 |
工程认证背景下软件工程专业实践课程平台研究与建设 |
一般课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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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芳 |
创新创业教育视角下的"人工智能+新工科"发展模式和路径研究 |
一般课题 |
变更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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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0 |
刘杰 |
物联网技术在森林防火管理系统中的研究和应用 |
一般课题 |
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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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木工程学院 |
2019 |
马小燕 |
山东省典型民居抗震性能调查研究 |
一般课题 |
/ |
6 |
2020 |
袁铭 |
车载智能交通信号灯显示与车速诱导系统设计 |
一般课题 |
变更负责人 |
二、结题材料
(一)科学技术类
1.结题标准
(1)重点课题须取得不少于2项课题成果,一般课题须有1-2项课题成果,课题成果均应标注课题来源。
(2)专家评审:重点课题结题鉴定专家不少于5人,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课题结题鉴定专家不少于3人,且具有高级职称。
2.结题材料
(1)《青岛城市学院科学技术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
(2)相关课题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需提供期刊的封面页、目录页、论文正文页及封底页);
(3)《青岛城市学院科研课题费用结算单》(附件3)。
(二)人文社科类
1.结题标准
(1)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一般课题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2)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需在充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建议,撰写研究报告,重点课题应不少于2万字,一般课题不少于1万字。
(3)课题成果均应标注课题来源。
(4)专家评审:重点课题结题鉴定专家不少于5人,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课题结题鉴定专家不少于3人,且具有高级职称。
2.结题材料
(1)《青岛城市学院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
(2)相关课题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需提供期刊的封面页、目录页、论文正文页及封底页);
(3)《青岛城市学院科研课题费用结算单》(附件3)。
三、变更课题
发生变更的课题,需一并提交学校审批通过的《青岛城市学院科研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4)。
课题研究进程中,存在结项风险并延期的课题,需在第一时间向科技处提交延期申请,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研究团队发生人员变更的课题,务必及时补充具有研究能力的人员,保障研究任务的持续开展,未及时申请成员变更导致项目长期中断的课题,学校将予以撤项处理;对于不认真履行团队职责、造成课题终止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主持课题研究,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能的学院,将视情况减少课题立项数量。
四、报送要求
1.纸质版《结题报告书》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
2.费用结算单一式2份,并附相关票据。
3.电子版材料需与报送的纸质版结项材料相一致,并以“所在部门+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
4.请各学院科研助理汇总本院的结题材料,于10月20日16:00前,将结项材料统一报送至生坤炜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QQ。
科技处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