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022-04-22
各院部:
教育部近期下发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附件1),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通过汇聚企业资源,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等形式,支持高校聚焦“四新”领域项目建设,共设立42个重点支持领域(附件1)。主要包括以下六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具体项目类型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指南
截至目前,已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可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进行查看。
三、工作流程
1.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安排,本年度企业指南征集与高校申报工作皆采取滚动式,即:(1)自本月起,每月上旬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发布审核通过的企业项目指南;(2)根据项目指南,各院部可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自行进行项目申请;(3)企业评审、公示、校企双方签署合作协议;(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示立项结果。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项目负责人需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经学校同意后向企业提出项目结题申请,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按要求报送验收结论。教育部高教司定期公布结题名单。
四、申报要求
1.请依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注册、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详情,按照企业及平台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2.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3.项目申报人须在平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5)等资料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上传至平台,并及时关注学校和企业的审核进度。
4.立项结果发布后,校企双方应积极启动项目研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确保落实经费拨款及软硬件支持等事项。
五、材料备案与提交
请各院部自行留存《项目申报书》、《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汇总表》(附件4、5、6)等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待教育部公布各项目立项名单后,科技与产教融合处将发布收集材料备案事宜的通知。
联系人:高老师。
科技与产教融合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