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1-09-29
各院部:
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益导向、需求导向,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激发全市教育工作者以研究的方式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推动教育科学研究为建设教育强市、构建高质量区域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引领。
二、课题类别
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分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规划课题和教师专项课题四类,拟立项500项。
(一)重大课题。重大课题聚焦我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申报重大课题的,其名称须与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本年度拟立项重大课题10项。
(二)重点课题。重点课题聚焦区域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可参照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确定的选题方向自主确定研究主题。重点课题鼓励不同学段、不同区域学校组团研究,鼓励驻青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合作研究。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80项。
(三)一般规划课题。一般规划课题聚焦学校特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可结合实际自拟研究主题、自主申报,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跨学段的同一主题的联合研究。本年度拟立项一般规划课题300项。
(四)教师专项课题。教师专项课题聚焦教学、育人实践问题。一线教师可结合实际自主申报,由教研组、年级组或教师团队作为研究主体,校级领导不得申报。本年度拟立项教师专项课题110项。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课题申报质量。申报课题要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课题名称表述要严谨、规范、简明,申报论证要科学、清晰、全面。
(二)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材料提交
(一)各课题申报人填写《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书》(附件3)、《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各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填写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规定格式、字体填写。
(二)院部统一填写《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院部负责人签字,盖院部公章。
(三)负责人及所在院部根据《青岛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形式自查表》(附件6)对项目申请书逐项认真审查,随申报材料一同上交。
(四)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10月11日(周一)11:00前交至科技处414,电子版发给许航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度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