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创新素养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2-03-16
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办字〔2021〕2号)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创新素养专项课题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创新素养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创新素养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拟定题目,尽可能不以《选题指南》直接作为题目,可自拟题目。
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别
创新素养专项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拟立项450项,其中重点课题30%左右。课题原则上1年完成,最多不超过3年。
我校限额推荐10项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一般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申报。
3.鼓励高校和中小学联合申报。
(二)其他限定条件
1.研究者最多参与申报2项,其中,作为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课题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材料提交
1.课题负责人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附件4),各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院部统一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创新素养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院部负责人签字,盖院部公章。
3.申请人及所在院部根据《青岛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形式自查表》(附件7)对项目申请书逐项认真审查,并由本人签字、院部盖章。申请人参照申报书内容,制作课题阐述PPT,汇报时间10分钟左右。自查表及PPT随申报材料一同上交。
4.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1日(周五)16:00前,交至中心楼414许航老师处,电子版发至许航老师QQ或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922。
5.申报材料通过学校审核后,科技与产教融合处将组织各负责人进行网上平台申报。
科技与产教融合处
2022.3.16
附件1:鲁教规办〔2022〕4号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创新素养专项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