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4-06-28

各学院团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按照上级团组织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024年8月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形式

  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就便的原则,结合团中央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和全省“百万大学生进社区”社会实践工作安排,引导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更好地了解国情、感知社会、热爱家乡、服务群众,紧跟党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社会实践活动将采取个人与团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学生跨学历层次、跨年级、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开展。

  五、活动内容

  各学院要引导各实践团队牢牢把握实践主题,结合专业特色到基层中去、到实践中去、到人民中去。主要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文化传承、促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群众、就业创业实践等6方面开展,

  除以上主题外,校团委鼓励各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关注三下乡官网(http://sxx.youth.cn/)、“创青春”微信公众号、青鸟计划微信小程序等,积极申报其主办或推荐的相关社会实践专项行动,将实践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力求将优秀的社会实践成果推送至更高的平台。

  六、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6-7月)

  各学院认真做好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工作,明确调研需求,确定指导教师,组建实践队伍。于7月10日前提报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请打包注明“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相关材料”。

  (二)实施阶段(7-8月)

  1、7月20日前,指导各团队在报备入口进行信息报备,具体流程详见附件4。

  2、7月—8月,各社会实践团队和个人按照学校要求和实践方案奔赴实践地,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力求务实创新,出成果、出效益。

  (三)总结评优阶段(8-9月)

  1、8月底,参加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转化、收集相关新闻报道、留存活动音像、图片材料。

  2、9月中旬,学院自评,推荐优秀社会实践队伍参加校级评选。

  3、9月下旬,校级评选,推荐优秀社会实践队伍参加省市级评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实效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个团队须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进行指导。积极整合资源,多为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服务,鼓励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二)严格管理,守住风险底线

  各学院要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以保证师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如遇突发情况,应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三)拓展渠道,扩大影响覆盖

  各学院要加强线上宣传,提升活动影响力。注重将成果转化为富有意义、内容生动、易于传播的宣传产品,引导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学生。

  (四)及时总结,进行成果转换

  积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培育和完善挑战杯、创青春等项目;引导学生将具有学术或应用价值的实践报告转化为学术论文进行发表;要与“返家乡”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相结合,组织团队和学生积极参加“2024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我的返家乡实践故事征集”等系列活动。返校后组织广大学生交流心得、汇报成果,深化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8305321198

  报送邮箱:feng.ma@qdc.edu.cn

  报备入口:https://shsj.5idream.net/



共青团青岛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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