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5-21
1.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的作用是什么?
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是高校毕业生进行实践训练的主要载体,是培养实用型、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见习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为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帮助其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2.申报建立就业见习基地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具备法人资格; (2)能每年提供符合见习专业要求的管理或技术、技能含量的见习岗位20个以上;(3)工作环境良好,各项劳动保护措施到位,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拥有完善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具有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5)能够按照要求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见习基地的单位年度内接纳见习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6)先行全额垫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3.单位怎样申请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答:拟建见习基地单位向所在区(市)见习办提出申办意向书,经所在区(市)见习办实地考察确认后,申办单位与区(市)见习办签订见习培训基地协议。见习培训基地协议签署生效后,由市见习办授予“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标牌。申请建立见习基地应当向区(市)见习办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立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文)(副本)复印件,并验看原件;
(三)青岛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需求表;
(四)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4.参加就业见习报名对象主要是谁,怎样报名?
答: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见习培训:
(一)毕业后派遣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青岛籍在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非青岛籍驻青高校在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在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到见习基地或见习基地所在的区(市)见习办报名参加见习。
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青岛市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3个月。需要延长的,经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并报区(市)见习办备案,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6.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各见习基地要为见习高校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高校毕业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基地工商注册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地)区(市)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对年度见习毕业生达到20人及以上,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基地,财政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市财政分别按照见习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5%和30%给予区市奖补。
7.见习基地怎样管理?
答:(1)毕业生见习期间,其见习、生活必备条件由基地提供;(2)见习期间根据工作性质、工种的不同,由见习单位为见习毕业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3)进入基地见习的毕业生应遵守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非经基地同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在见习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随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4)毕业生见习期满,基地根据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出具统一格式的《见习毕业生职业能力评估表》,作为毕业生就业见习经历的证明;(5)用人单位应当优先聘用在本单位见习基地见习合格的人员,聘用后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可合并计算工龄。见习毕业生的留用情况以用人单位《参保证明》记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