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15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一流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实施科学课程评价,严格课程管理,夯实基层教学组织,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形成多类型、多样化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通过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学院课程建设水平整体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二、认定课程类型
本次申报课程类型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共四类。
(一)线上一流课程
线上课程要突出优质、开放、共享,应具备较好的前期基础,具备可开放性条件、宜于开展在线教学;课程能够体现学科特色和优势,或能够对学院相关主干学科形成支撑。
(二)线下一流课程
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优先支持学院新专业的新开设课程、适当考虑各专业体现学科特色、急需建设的专业课以及具有良好教学效果、特色鲜明的通识课程。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一流课程。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条件
1.已获省级一流课程立项的课程此次不予申报。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每年限报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3.申报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承担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学工作不少于2年。申报课程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度的教学热情,具有较为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成员总人数限5人之内。
(二)申报课程条件
1.原则上申报课程应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课程目标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四、评审与推荐
1.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的课程名单并予公布。认定为校级一流的课程,均须继续建设与完善。学院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
2.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三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资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一流课程申报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请填写《校级一流课程申报书(2020年)》(附件1),申报线上一流课程请填写《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20年)》(附件2)、《校级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2020年)》(附件4)。
2.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和至少40分钟的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用于专家评审。
3.以课程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内含申报书、说课视频、课堂实录及其他附件材料。文件夹命名方式:申报类型-教学单位名称-课程名称-负责人。
4.教务处不接收个人申报,请各教学单位对申报课程资格进行初审并自行排序,提交《校级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20年)》(附件3),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5.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djw6188@163.com,纸质版汇总表报教务处教研科。
教务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