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系列就业政策 大学生找工作别愁
2021-05-21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怎样才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也成为众多毕业生最大的“心病”。为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青岛市对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见习培训制度。不仅可以使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都能获得见习机会,让大学生在见习期间积累工作经验,摆脱找工作时无工作经验的尴尬,还可以让大学生在未正式就业之前获得经济上的支持;另外,企业可以通过此举储备人才,减轻企业人才需求的压力,见习大学生见习期满后可以直接上岗,无需再进行培训。
一、政策解读
在校生可应聘见习岗
记者从市人社局采访了解到,我市的见习岗位政策已经推行约3年,目前全市有350余家企业设置了见习岗位,总岗位数量达到了万余个,2011年以来,全市培训见习毕业生27000余人。据介绍,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派遣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青岛籍毕业生和驻青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由见习基地和区市分别以50%、25%的比例,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市财政以奖励方式给予不低于25%的补贴;其他毕业生由见习基地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
毕业生进基地见习期间,其见习、生活必备条件由基地提供;见习期间根据工作性质、工种的不同,由见习单位为见习毕业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与此同时,与基地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龄自批准进入基地之日起计算。此外,非本市户籍的驻青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见习,也可获得一半的财政补贴,此前非本市户籍的补贴完全由见习基地承担,新政策将提高各见习基地招募外地户籍学生的积极性。
二、人才储备
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
今年成立了青岛市大学生人才储备中心,大力吸引海内外优秀大学生人才集聚青岛,大学生可享受储备中心档案免费保管、创业扶持、生活补贴、房租补贴等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服务。在户籍管理方面,我市新出台了利好政策,对纳入储备的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本科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各人才储备中心负责为毕业生办理落户青岛的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配合毕业生出具与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在储备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储备期满后未就业的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将户口迁出的,由各人才储备中心负责将其户口关系迁至生源地,各人才储备中心不再为其提供户籍管理相关服务。
三、留青行动
发给研究生住房补贴
我市去年启动了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在国内率先出台了住房补贴政策,凡是2012年7月1日后,驻青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外地来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博士600元/月,硕士400元/月。此外,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在见习期即可享受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与就业的相同,在青就业后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青岛市大学生人才储备中心的人员,我市还出台了房租补贴及生活补助政策。企业招用储备人才可获得房租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内入驻企业招用储备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最高1000元的房租补贴。
储备人才在签订储备协议半年后仍未就业的(见习期除外),自储备期第7个月起,给予储备人才每月310元的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长6个月。
四、出台新政
派遣期时限延长至3年
我市还出台新政,延长了派遣期时限,规定驻青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在3年内办理派遣和改派手续,改派次数由原来的一次调整为两次。
自2012年起在我市就业的毕业生派遣期延长至3年,改派期也延长至3年,3年内可改派2次。派遣期内毕业生不需要办理失业证,若派遣期内在青落实就业单位后,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派遣手续即可。若毕业生超出派遣期后落实就业单位的,需要先办理失业手续,再与新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将个人档案转至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