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学院 (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2021-03-06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要求,为做好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院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2021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字[2021]3号附件1)。
三、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只能选择我院一个招生专业报考。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6日—3月10日17:00
考生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生源学校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需包括以下信息:学生基本信息、专科专业名称、专科学习期间所学公共外语课语种、专科期间有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及是否解除情况等。
(二)报名网址:http://www.qdc.edu.cn
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及测试科目。
我院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统一安排在2021年3月21日(星期日)进行。考生于测试前2日内,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qdc.edu.cn)打印准考证。
各招生专业、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二)参考教材
(三)测试方式。
我院2021年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全部采用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在3月11日登陆我院官网,根据个人所报考专业加入分专业QQ群。考前我院将在群内公布线上测试程序和操作指南,组织考生进行线上模拟测试,使考生熟悉测试系统。
(四)测试基本要求
1.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线上测试全程进行网络监控,考生须使用带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参加线上测试,并保证摄像头在线上测试期间全程打开。考生须保证在线上测试期间网络畅通,所使用的电子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测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测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2.测试环境要求
考生须在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房间进行线上测试。除考生本人外,测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
3.测试纪律要求
测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网络测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线上测试内容不得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测试时间、测试流程参加测试,不得提前或延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一律不予补考。
2.我院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身份审查核验和考试过程管理,严防“替考”等考试作弊行为。
3.考生须严格遵守诚信考试承诺,杜绝违规作弊行为。对在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测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在入学资格审查环节发现考生在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成绩公布
2021年3月23日前在学院官网(http://www.qdc.edu.cn)公布测试成绩。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考生测试分数在本专业实考人数排名前70%或两门考试科目总分数达到12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
六、成绩复核
1.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
2.成绩复核程序:考生填写电子版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将成绩复核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djw6188@163.com
3.成绩复核受理时间: 2021年3月23日8:00—3月23日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监督举报
学院对线上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线上测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666188 苗老师 0532—86666988 王老师
青岛城市学院
(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