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结果的通知
2020-05-25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合格分数线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划定原则

根据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方案》规定,考生测试分数在本专业实考人数排名前70%或两门考试科目总分数达到12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实考人数的70%不是整数的,按照向上取整(小数点一律进位)原则确定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上有同分考生的,一并评定为“合格”。 

二、成绩查询地址

http://zsjy.qdc.edu.cn/zsjy/index.php/zs/zs

三、成绩复核申请提交方式

根据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方案》规定,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

1.根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高校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指导意见》(鲁教招字[2020]1号)规定,成绩复核范围“仅限于复查科目答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评、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成绩复核程序:考生填写电子版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将成绩复核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djw6188@163.com。具体复核结果将在所有复核申请统一处理完毕后,反馈给考生。

3.成绩复核受理时间: 2020年5月25日8:00—5月26日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2020年5月25日

附件:《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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